基本编码 | 27021 | 实时编码 | 无 |
事项名称 | 国产电视动画片审查 | 事项类型 | 无 |
设定依据 | 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28号)第三十五条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412号)附件第314项《广电总局关于实行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制度的通知》(广发编字[2005]48号) | ||
行驶层级 | 无 | 权限划分 | 无 |
形式内容 | 无 | ||
受理机构 |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 | 决定机构 |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|
实施主体性质 | 无 | 法定办结时限 | 自正式受理送审的国产电视动画样片及其完备的书面材料之日起5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(包括修改、删减的意见或者通过、不予通过的审查结论),其中组织专家评审的时间为30日 |
联办机构 | 无 | 中介服务 | 无 |
数量限制 | 无限制 | ||
结果名称 | 审查通过的国产电视动画片颁发《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》 | 结果样本 | |
是否收费 |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| 收费标准 | 无 |
收费依据 | 无 | 服务对象 | 无 |
办件类型 | 无 | 通办范围 | 无 |
承诺办结时限 | 自正式受理送审的国产电视动画样片及其完备的书面材料之日起5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(包括修改、删减的意见或者通过、不予通过的审查结论),其中组织专家评审的时间为30日 | ||
办理形式 | 无 | 预约办理 | 无 |
网上支付 | 无 | ||
快递物流 | 无 | ||
运行系统 | 无 | ||
办理地点 | 办公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(总局办公大楼东翼一楼办公区) | ||
办理时间 | 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∶30-11∶30,下午14∶00-17∶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| ||
咨询电话 | 有关材料申请受理的问题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大厅咨询,电话010-86098585。其他问题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宣传司咨询,电话010-86091725。 | ||
监督电话 |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信访办 地址: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编:100866 监督电话:010-86093956 传真:010-86093055 |
材料名称 | 材料形式 | 材料详细要求 | 必要性及描述 | 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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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| 复印件/1份/纸质 | A4纸复印,加盖公章。 | ||
电视动画片样片 | 原件/1份/DVD光盘或带有USB接口的移动数字存储介质 | 图像、声音、字幕、时码等符合审查要求的完整样片一套,文件格式应为avi、mpeg、rmvb、mkv等常用视频文件格式。 | ||
故事梗概 | 原件/1份/纸质 | 1.每部国产电视动画片千字左右。2.A4纸打印。 | ||
《国产电视动画片报审表》(有格式文本) | 原件/1份/纸质 | 1.报审表应由送审机构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。 2.表格内容必须真实、准确、填写完整,不可空白,如无相关情况,请标注。 | ||
国产电视动画片制作备案公示通知 | 复印件/1份/纸质 | 1、A4纸复印,加盖公章。2、如备案信息有变更,一并提供变更备案通报材料。 | ||
片头、片尾和歌曲的字幕表 | 原件/1份/纸质 | 1.片头、片尾和歌曲的字幕表应当完整。2.A4纸打印。 |